高瓴资本主导的珠海明骏成为格力15%股权最终受让方
2019 年10 月28 日晚,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格力集团拟协议转让公司15%股权的最终受让方为高瓴资本主导的珠海明骏,其需在10个工作日内与格力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为维护管理层稳定,珠海明骏已向格力电器管理层提出合作邀请,若管理层接受邀请,双方需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前对外披露具体合作方案。
回顾混改历程,历经7 个月落地在即
2019 年4 月1 日格力电器首次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格力集团正筹划转让所持有部分格力电器股权;4 月9 日公告拟转让股本9.0 亿股(占总股本15.0%),转让价格不低于45.67 元/股(后除权除息调整为44.17 元/股);8 月12 日公告珠海国资委同意格力电器国有股权转让项目公开征集受让方方案,对意向方法律主体作出规定,并在促进公司发展、管理层稳定、治理结构改善等方面提出要求;9 月3 日公告两家意向受让方分别为高瓴主导的珠海明骏与厚朴主导的格物厚德。10 月28 日晚公告高瓴主导的珠海明骏成为最终受让方,标志着历经7 个月左右的混改落地在即,格力电器将从国有控股转为股东属性多元化的股权结构。
高瓴资本多领域投资成绩斐然,与管理层有望实现良好协同
珠海明骏背后的高瓴资本在消费、先进制造等领域过往投资成绩斐然,拥有较好的战略资源储备,有望对格力电器新阶段的发展形成正向引导。考虑到珠海明骏已向格力电器管理层提出合作邀请,我们预计现有管理层将维持稳定并在经营层面保持高度自主,绑定公司与管理层利益的股权激励等措施预计也将随合作方案(或在后续)推出,从而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投资建议
公司作为空调行业龙头,从生产、产品、渠道、品牌等多维度均具备显著的竞争优势。随着混改即将落地,基于受让方与管理层的诉求,公司未来治理结构优化、稳定分红预期均值得期待,长期压制估值的因素有望消除。我们预计2019-2021 年归母净利润为283.3、317.1、343.4 亿元。最新收盘价对应2020 年PE 为10.8x,外资流入叠加混改即将落地将有效驱动估值中枢提升,基于此我们给予格力电器对应2020 年PE 14.0x,上调合理价值至73.80 元/股,维持“买入”评级。
风险提示: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终止;地产销售大幅下滑;国内消费力持续减弱;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汇率大幅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