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集团拟协议转让格力电器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公告发布
2019年8月12日晚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接到控股股东格力集团书面通知,珠海市国资委已原则同意本次格力电器国有股权转让项目公开征集受让方方案。早先公司曾发布公告,控股股东格力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1.0亿股,占公司总股本18.22%)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9.0亿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转让价格不低于45.67元/股,2019年8月6日公司分红除权除息后调整为不低于44.17元/股(对应当前股价折价12.3%),对应总价不低于398.6亿元。
意向方条件在主体结构上需满足单一法律主体或受同一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超过两个法律主体组成的联合体,且任一法律主体受让股份最低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股份锁定期不低于36个月;在未来发展上,意向受让方应有助于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有能力为上市公司引入战略资源等。意向方公开征集期为15个交易日(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9月2日),待意向方提交材料完毕,征集期结束,公司需进行材料搜集、尽调等工作后确定最终受让方。
股权受让实质推进,治理结构改善可期,估值有望进一步提升
公告的发布标志着格力集团转让格力电器股权已进入实质推进阶段,公告中提及受让方需承诺格力电器经营管理团队的整体稳定、治理结构不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公司短期经营预计将维持稳定。股权转让若最终完成,公司在股权激励实施方面将具备更高的灵活性,有望更大程度激发管理层与骨干员工的活力,压制公司估值最主要的治理结构因素也将随之消除。在当下外资流入、资产全球配置的背景下,公司作为竞争力突出的全球空调龙头,估值有望得到进一步提升。
投资建议
上半年在行业需求相对羸弱,竞争对手积极促销的情况下,公司整体表现相对平稳。新冷年伊始,虽然渠道库存压力仍存,但公司各区域开盘均较为顺利,基于优秀的产品力、渠道力,公司具备灵活的政策调整空间,预期零售增速和份额将环比改善。长期来看,公司作为空调行业龙头,竞争优势依旧显著,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稳步推进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改善从而提升估值。我们预计2019-2021年归母净利润为283.3、317.1、343.3亿元。最新收盘价对应2019年PE为10.7x,仍给予格力电器对应2019年PE13.0x,对应合理价值61.22元/股不变,维持“买入”评级。
风险提示: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终止;地产销售大幅下滑;国内消费力持续减弱;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汇率大幅波动。